支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重点培育智慧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工程,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贯标。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支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重点培育智慧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工程,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贯标。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