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文件准备。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书面文件,时间一般需要10-30天。
2、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下辖的各地方代办处,时间一般需要3天。
3、发明专利初步审查。专利申请的各项文件符合格式要求且按照规定缴纳了申请费,则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程序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就进入等待公布阶段。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布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
5、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缴纳了实质审查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发出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申请同时进入实审程序。
6、驳回或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发现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驳回申请,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用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发明,审查较严格,需要2-3年才能授权。
7、缴纳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按《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规定执行。 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按《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8、颁发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