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企业信用评级的内容比较广泛,它是对企业资信状况的一次全面评价,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企业信用评级要对履行契约的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等作出分析判断,并要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实的责任,必须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包括:产业、企业素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各方面因素。
时效性:企业信用等级评出以后,一般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以后要重新评级,它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复杂性: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外贸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等等;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行业特点和资金结构,信用评级的重点和要求都不相同,因而企业信用评级要比证券信用评级复杂得多。
可比性:各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体系使同行业受评企业处于同样的标准之下,从而揭示受评企业在同行业中的信用地位。
全面性:信用评级就受评企业的经营管理素质、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营效益、发展前景等方面全面揭示企业的发展状况,综合反映企业的整体状况,非其他单一的中介服务所能做到。
公正性:信用评级由独立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作出,评级机构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较少受外来因素的干扰,能向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