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房地产排行榜更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拥有很大的性价比。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市区土地6元—24元平方米,县(市)土地4元10元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4元-6元平方米。根据《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济南市区一级、二级、三级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分别为20元平方米、16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均为6元平方米。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一级、二级、三级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分别为10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6元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均为6元平方米。
据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此前济南市区一级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16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