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工作,10月29日,《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等3个规定的通知》正式发布,将从11月1日正式施行。据了解,新版补贴政策与之前相比,覆盖范围更广、补贴力度更大、申请流程更优化、信用体系更健全。
保障范围扩大10区
保障范围扩大至三群体
租赁住房补贴新政以“同城待遇”为基本原则,从“区域”和“群体”两个维度进行扩面,保障区域扩大覆盖至济南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所有行政区及管委会代管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
保障范围扩大至三类群体,包括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稳定就业无房外来务工人员,而且,对于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一类型,还降低了收入门槛,更多城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可被纳入保障范围。
低保、特困家庭
每人每月每平补贴29元
租赁住房补贴新政,以市场中小户型平均租金的调研数据为依据,调高了济南低保及特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其中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家庭最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9元的补贴,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3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7元。
哪些家庭可以申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呢?根据文件,必须同时多个条件,(一)户籍及收入标准。具有济南市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的家庭,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含)。(二)住房困难标准。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下同)应在相关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三)其他。除上述条件外,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
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新入职员工补贴划分四档次
全日制博士每月1500元
新就业职工的补贴标准,根据学历不同划分为四个档次,全日制博士每月可领1500元,全日制硕士每月可领1000元,全日制本科每月可领700元,不限学历的普通新就业职工每月可领500元。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执行。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2、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济南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3、至申请之日,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4、在济南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
初审工作下放至街道办
申请流程更优化。根据我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做到“把民生服务放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本次政策调整后,将户籍家庭受理初审工作下放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组织受理申报,方便群众办事。针对本年度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简化住房租赁备案程序,开通了办理租赁备案的绿色通道。在核准环节,采取与公安、民政、人社、税务、不动产登记等信息联网比对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了群众申请需要提交的要件。